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0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25261號函辦理。
近期各警察機關陸續查獲中國進口之商品「穿雲箭」,該商品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槍砲,請校內教師宣導學生勿購買類似物品以免觸法。
請家長共同防範,勿讓學生攜帶或使用。
師生如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立即反映行政進行通報,並立即通知轄區警察局少年隊處理,以確保校園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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