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國民小學111學年度課程計畫撰寫表件說明
壹、依據
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10年2月修訂版)暨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9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1070106766號函發布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課程計畫備查作業參考原則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課程評鑑參考原則辦理。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10月3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14788號有關108學年度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注意事項。
貳、課程計畫撰寫內容(G)
一、領域學習課程計畫(部定課程)(g-1)
(一)各領域學習課程計畫【附件伍】。
二、彈性學習課程計畫(校訂課程)(g-2)
(一)彈性學習課程計畫進度表(g-3)【附件陸】。
(二)彈性學習各類別課程(校訂課程)教案規劃設計(g-4)。
(三)各校訂(彈性學習)課程使用之自編教材(J)及課程規劃(d-2),依課程綱要規定,需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
參、附件
一、協同教學實施方式【附件柒-非必要要件】。
二、學生在同一學習階段使用不同版本教科圖書之銜接計畫(非必要要件)。
三、自編教材審查表【附件捌-應併於課發會紀錄中呈現】。
四、學校年度重大活動行事曆(可併於法律規定教育議題實施規劃表下方中呈現)(非必要要件)。
五、學校社區資源特色調查與運用一覽表(可併於學校課程規劃背景分析中呈現) (非必要要件)。
※相關表件如附件所述※
肆、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計畫
一、藝才班(相關內容另依主政科「國中教育科」規劃辦理)。
二、體育班(相關內容另依主政科「體育及衛生保健科」規劃辦理)。
三、特殊教育((相關內容另依主政科「特殊教育科」規劃辦理)。
(一)集中式特教。
(二)分散式資源。
(三)巡迴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