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 書函


地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承辦單位:人事處給與科
承辦人:黃文宏
電話:07-3368333轉2791
傳真:07-3312009
電子信箱:ken3box@kcg.gov.tw
受文者:高雄市新興區新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給字第110053773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隨文引入) (42479189_11005377300A0C_ATTCH1.pdf、42479189_11005377300A0C_ATTCH2.pdf)
主旨:110年至113年「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開徵選由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獲選承作,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同仁參考運用。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0年11月15日總處給字第11040014012號函辦理。
二、檢附前開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正本:第四類發行
副本:本府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