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 書函
地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4樓
承辦單位:人事處考訓科
承辦人:呂悅慈
電話:073368333轉3967
傳真:073319209
電子信箱:ge852456@kcg.gov.tw
受文者:高雄市新興區新興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2月27日
發文字號:高市府人考字第111310502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隨文引入) (48133769_11131050200A0C_ATTCH3.pdf、48133769_11131050200A0C_ATTCH2.pdf)
主旨:本府112年至114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與聯邦商業銀行簽訂契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11年10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10023249號函轉交通部觀光局111年10月25日觀業字第1113002407號函辦理。
二、各機關同仁原持有之聯邦商業銀行國民旅遊卡得續沿用,無需換發,如有其他用卡問題,請逕洽該行辦理(電話:07-3326699分機7133、7124、7126、7122)。
三、另嗣後聯邦商業銀行所提供之各項國民旅遊卡優惠方案及相關活動資訊,將併同公告於人事處iKPD人事服務網之「差勤獎懲專區/差勤專區/國民旅遊卡」,俾供同仁參考。
四、檢附「聯邦商業銀行『國民旅遊卡』各項優惠及回饋方案一覽表」及「聯邦商業銀行國民旅遊卡人事室專屬服務窗口暨卡友客戶服務專線」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