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如附件簡章)
(一)報名資格:已達本局核定班級學生數之學校(總量管制學校)僅得對就讀該校國一新生(已完成報到手續之新生)招考,其他學校可就就讀本市國一新生招考(各校招收對象詳如簡章附表)。
(二)報名時間:107年5月29日(星期二)及5月30日(星期三),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4時(逾期視同棄權)。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