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流程:

(一)公假:應事先由業務單位提出,經單位主管與導師認可後准假。

(二)事假、病假和喪假:

  • 連續三日以下(含三日):家長填寫請假單向級任老師請假 。
  • 連續超過三日:家長填寫請假單向級任老師請假 ── 請假單送交學務處生訓組登記 ── 學務主任及教務主任核准 。
  • 連續六日以上(含六日):家長填寫請假單向級任老師請假 ── 請假單送交學務處生教組登記 ── 學務主任及教務主任核准 ── 校長核准。